渭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馆隶属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2010年被省文化厅、省教育厅命名为第一批陕西省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013年被市委宣传部授予渭南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7年被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授予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已成为我市宣传展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窗口。现因事业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讲解员,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热爱并愿意从事传习馆讲解工作。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普通话标准,外语水平较好者优先。
4.年龄30岁以下,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材匀称、形象好、气质佳。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讲解接待等岗位工作。
6.如有讲解工作经验者且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则可优先录用。
二、工作时间及待遇:
1.工作时间:每周5天工作制,周末双休
2.工资待遇:
讲解员工资待遇按月计算,标准为:底薪2000元/月且依照讲解场次给予补助并实行年度考核提涨,享受法定节日职工福利。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按月劳务报酬的7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到 7月 1 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将纸质《应聘报名表》现场递交至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203办公室或将《应聘报名表》发至3245447211@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3.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在收到应聘报名表初审通过后一周内将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
4.联系电话:0913-8135293 18220323181 联系人:杜老师
四、相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如应聘者没有通过初审,所寄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三)单人单面,既面既走,面试的人员、时间、地点均以电话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进入复审阶段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五)应聘人员被录用后,将与我中心签订用工协议。
附件: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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